1、不得与药品供应商单独接触,接受“二次攻关”。
2、不得接受药品供应商赠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等、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3、不得泄露统计信息给医药公司而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4、不得违反管理权限,为医务人员查询药品购销信息提供便利。如有业务统计需要,可直接与医院纪检部门联系,按照有关程序办理。
5、要严格遵守以上承诺,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者,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承诺人:
二○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