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四届荆州市
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团委、教育局、卫生局、少工委,市直各中小学:
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60周年贺信精神,切实加强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引导和激励少年儿童积极参与“四城同创”中心工作,增强少年儿童文明意识,展示少年儿童良好风貌,营造比拼赶超良好氛围,共青团荆州市委、荆州市教育局、荆州市卫生局和荆州市少工委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与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共青团荆州市委 荆州市教育局
荆州市卫生局 荆州市少工委
承办单位:荆州市妇幼保健院
二、活动主题
争当阳光少年 共创文明新风
三、评选对象
全市中小学生(14周岁以下)
四、评选标准
他是新时代的优秀少年,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。他并不一定要成绩顶尖,但他一定是能力出众;他并不一定完美无缺,但他一定是品格高尚。他犹如阳光般亲和,到处散发着光亮,无论他走到哪里,都会让周边的人心中暖意融融。
1、自强自立阳光少年(10人):家境贫寒,但奉老敬老、自强不息、立志成才的特困生典型或残疾优秀学生典型。
2、科技创新阳光少年(10人):学科学、爱科学,在科技创新、发明创造等方面有突出成绩,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学生典型。
3、爱心助人阳光少年(10人):关爱他人,乐于助人,在“手拉手”活动中有较大影响或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典型。
4、节能护绿阳光少年(10人):节能环保意识强,爱绿护绿,积极参与“四城同创”,在科学节能或“保护母亲河”活动中有较大影响或突出贡献的优秀学生典型。
5、才艺特长阳光少年(10人):文艺、体育等方面具有特长,在地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典型。
五、推荐名额
各地各单位依据《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候选人名额分配表》推荐候选人。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推荐一名标兵候选人,并在《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候选人汇总表》中注明。
六、表彰和奖励
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是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少工委以“荆州市妇幼保健院”冠名授予全市中小学生的崇高荣誉称号。此次评选将评出40名荆州市“阳光少年”, 其中标兵10名,并对入围的其它20名候选人给与提名奖。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少工委将在适当时候对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获选者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及奖品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七、评选原则
坚持评选标准,规范评选程序,充分发扬“民主、求实、客观、公正”的原则。
八、评选办法及步骤
1、报名阶段(10月8日-11月25日):由各学校向各县(市)区少工委民主推荐,县(市)区少工委确定候选人(农村少年候选人不得少于1名)并报送荆州市少工委(候选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)。
2、初选阶段(11月26日-11月30日):由共青团荆州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少工委、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共同组织专家对各候选少年进行初选,评选出50名入围少年。
3、公示阶段(12月1日-12月3日):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利用“心理阳光工程网站“公布50名入围少年简介及照片介绍,接受社会监督。(www.jzgqt.gov.cn或www.jzsfybjy.com)
4、颁奖阶段(12月):举行颁奖活动,并通过媒体公布表彰结果。
各地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主要包括:1、候选人登记表一份;2、候选人所在学校对其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一份;3、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;4、候选人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。所有纸质材料都必须使用A4纸张,并将相关电子文稿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:28211428@qq.com;5、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。候选人事迹材料须经各县(市、区)团委或少工委、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局审核盖章。
九、联系方式
共青团荆州市委学校部 潘万亮 13872419403
荆州市教育局基教科 张和年 13872277106
荆州市卫生局团委 隋晓琳 13986681080
荆州市妇幼保健院 许 扬 13593839394
附件1: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候选人登记表
附件2: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候选人名额分配表
附件3: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候选人汇总表
附件4:第四届荆州市“妇幼保健杯阳光少年”评审委员会名单
共青团荆州市委 荆州市教育局 荆州市卫生局 荆州市少工委
二○一一年十月八日
主题词:荆州市 妇幼保健杯 阳光少年 评选通知
共青团荆州市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印发
共印100份